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起,叶某某、韦某某等人,受他人招揽,前往境外电诈园区内,专门从事针对境内居民诈骗活动。其间,通过沈某某等人联系,搭建公众号、直播平台、虚假投资平台,并邀请知名股评师蔡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以直播方式,先后将被害人引流至其他平台,以推荐投资方式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并向该诈骗集团控制的账号转账。2021年6月17日起,居住在宝山区的被害人邱某某通过观看蔡某某的直播而被引流至其他平台,并扫描二维码下载聊天APP,加入群聊后下载群内链接,安装直播软件、虚假投资平台。2021年7月,他陆续向前述虚假投资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入金,至2021年8月23日,邱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法登录而报案,共计损失金额人民币2180万余元。另有40余名被害人以同样方式被骗,共计损失金额1000余万元。